SDIC:子公司的投资管理权归集团总部
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之一,SDIC对股份制项目的投资后管理有自己的逻辑。
12月29日下午,SDIC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杨晓慧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“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,提高企业发展质量”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,SDIC为加强股份制项目投资管理,制定了“战略导向投资”的指导原则。特别是,为了有效防范风险,SDIC在授予子公司一定额度内的投资控制权的同时,将子公司参股投资的管理权收归集团总部,原则上不允许三级及以下企业对外投资。
今后,SDIC将按照符合主营业务方向、具有核心竞争力、战略匹配度和协调发展空间、满足行业投资回报和分红要求的原则,严格控制参与项目的方向和质量准入。
为了加强参股项目的投资后管理,SDIC还制定了以投资回报为核心的运营指导原则。通过构建“一查、二查、三年”的动态量化评价体系,从战略匹配度、投资回报能力、股利水平等维度构建量化模型。每年对各级参股项目进行深入诊断和调查,动态跟踪和提高参股项目的运营质量和效率。
杨晓慧表示,“一个核心”是指获批的股份制项目是否符合SDIC当前的战略发展方向;“二检”是指参评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分红水平是否符合SDIC行业和标准规定的标准要求;“看三年”是指根据持股项目近三年的情况进行滚动综合判断,排除偶然因素的影响。根据诊断和评估结果,SDIC将参与项目分为运营和退出两类,以及优秀、正常、关注、观察和立即退出五类,并实行差异化管理。特别是不符合战略发展方向,投资回报和分红水平继续达不到标准的项目,将纳入退出计划,加快清理。
据统计,四年来,SDIC已退出81个参股项目,收回资金55.5亿元。
除上述措施外,横向上,SDIC还按照股权参与管理的要求,按照职能分工,对投资、预决算、分红、对外担保、产权转让、无形资产管理、退出等关键环节实施专业化集中监管;纵向上,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责任董事工作制度,及时掌握参与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,管理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,通过加强考核和监督落实各级管理职责。
杨晓慧介绍,未来,SDIC将继续利用股权投资作为协调现有核心业务、发展和培育新兴产业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式。一方面将重点放在国家战略和主营业务方向上;另一方面,股权投资被认为是培育新产业、新业态的孵化器,是激发社会资本的杠杆。据统计,SDIC已启动建立先进制造业等基金,认购规模近2000亿元,可引导约5000亿社会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不仅仅是SDIC。据报道,自2019年以来,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SASAC)一直在持续审查
在动态在线监管方面,SASAC建立了股权投资管理应用系统,将股权投资纳入国有企业在线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管理,初步实现了中央企业股权信息的统一采集、管理、统计和应用。
根据SASAC部署,中央企业已完成近3000个问题的整改。对于非主营业务、高风险、效益差、不可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股权投资,将采取清算、退出、重组、整合等措施,加强资产处置,加快资产振兴。目前已清退187项,追回资金34.5亿元。
同时,加强财务管控,针对长期不分红、应收账款金额大或时间长等问题,与控股股东或参股公司沟通协商参股事宜,加强财务管理和运营监控,防范相关业务风险。
